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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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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若干(ruògān)举措(jǔcuò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 注重惠民助企(zhùqǐ)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(jǔcuò)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(tízhèn)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(cùjìn)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 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 辽文(liáowén)旅发〔2025〕17号 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(yǒuguān)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中国银联(zhōngguóyínlián)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 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(tízhèn)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(jiéhéshíjì)认真贯彻落实。 辽宁省地方(dìfāng)金融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大连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(jiānguǎnjú)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(fēnháng) 2025年6月14日(rì) 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(tízhèn)消费 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(guānyú)大力(dàlì)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)和(hé)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(cuòshī)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 以(yǐ)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(wèi)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(kǎochá)时的重要讲话和(hé)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(fāzhǎn)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存量、育增量(zēngliàng)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 (一(yī))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 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(xíngdòngjìhuà),发挥(fāhuī)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(jīnróngjīgòu)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出(chū)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,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 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(quàn)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(zhīchí)。 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(jǐngqū)打造消费(xiāofèi)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活动。 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(xíngyóu)购娱”等多场景(chǎngjǐng)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(shíyóu)分公司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(qiánlì) 促进(cùjìn)入境旅游(lǚyóu)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(kāizhǎn)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“即(jí)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 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(dào)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(niándù)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(xíngshì)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 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(de)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(bìngqiě)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(tiān)30元奖励。 对于组织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入辽的(de)(de)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(tóngshí)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 全省旅行社“引客入(rù)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(tīng)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 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 鼓励旅游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(duìyú)协议(xiéyì)A级旅游景区(jǐngqū)100家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(jiājí)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 鼓励(gǔlì)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消费(xiāofèi)。 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 (四(sì)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 支持在线(zàixiàn)旅游企业打造并在平台(píngtái)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(jí)新业态旅游产品。 对新设计的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(quánnián)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(jǐyǔ)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各市政府) (五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 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(àn)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每站累计售票5万(wàn)(含(hán)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(wànréncì)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 对省外观众(guānzhòng)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 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 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 (六(liù))支持举办高品质剧目文艺演出 推动“跟着(gēnzhe)演出(yǎnchū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执行(zhíxíng)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累计(lěijì)售票0.3万(wàn)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奖励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(shěngwài)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 (七)支持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(zhǎnlǎn) 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(lǚxíng)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(zhīchí)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(jīngyíng)时间(shíjiān),扩大接待规模。 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(liúliàng)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(lěijì)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累计售票10万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(yǔyǐ)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 对(duì)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门票(ménpiào)。 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 (八)支持发展邮轮(yóulún)旅游 支持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(tíngkào)、旅客接待能力(nénglì)。 对在(zài)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不低于(dīyú)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(jiǎnglì)(jiǎnglì)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(fànwéi)。 对(duì)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(yǔyǐ)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 以上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(jìnxíng)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各(gè)市政府) (九(jiǔ))支持冰雪旅游消费 组织开展(kāizhǎn)冰雪消费(xiāofèi)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(dùjiàdì)(dùjiàdì)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对(duì)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(zǒngé)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)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(wànyuán)(wànyuán)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 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(jīngjì)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(děng)主体给予支持。 对于(duìyú)举办职业体育赛事(sàishì),根据(gēnjù)项目类别、商业价值等,经(jīng)评审(píngshěn),予以30万元(wànyuán)—300万元的办赛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(jǐyǔ)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(bù)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 (责任单位:省体育局,各(gè)市政府) 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文体旅(lǚ)消费 鼓励金融机构在(zài)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(xiāofèixìndài)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(shèzhì)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 鼓励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(lèichǎnpǐn)。 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(zhīfù)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(jiànshè)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 推进境外(jìngwài)人员集中的(de)文体旅(lǚ)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 (责任单位(dānwèi):人民银行辽宁省(shěng)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 (十二)维护良好文体(wéntǐ)旅市场秩序 加强文旅和(hé)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(jǔbào)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(děng)行为。抓好(zhuāhǎo)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 (十三(shísān)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 鼓励(gǔlì)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(lǚ)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(shěnpī)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(luòshí)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 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(jiāndū)和统计监测 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票务销售、现场(xiànchǎng)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(qíngkuàng)进行核查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(shèxiánfànzuì)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(zhèngcè)施行效果。 本政策(zhèngcè)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(nián)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法律法规(fǎlǜfǎguī)规章及(jí)其他政策规定(guīdìng)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(wǒshěng)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(fùzé)解释。 来源: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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